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6号、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7号、附件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8号、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课题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内容
(一)一般项目
1.本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
2.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专项项目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其他未尽事宜请以“附件1-3”为准。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保证申请人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科研技术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提交至科研技术处,申报一览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鲜章。
联系人:刘思琰 64195025。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技术处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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