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成都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实力,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切实提高学校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能力。围绕产业建圈强链,梳理学校重点产业链,更好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高效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引领创新的作用,根据《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纵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工贸院发〔2022〕42号)文件精神,决定于12月启动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校级科研课题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教师专项、思政专项、辅导员专项。
1、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应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圈强链建设和围绕学校产业链建设,围绕我省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和学校高质量发展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支持类型:原则上不支持正高职称教职工申报一般课题。
经费:重点课题自然科学类研究经费为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经费为1万元;一般课题自然科学类研究经费为0.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经费为0.5万元。
实施周期:重点课题研究年限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1年。
立项数:重点课题拟立项5项,一般课题拟立项5项。
2、青年教师专项: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专业方向、研究专长、工作岗位,参考《指南》中的研究方向进行相关研究,可跟踪本学科发展前沿,就本学科研究领域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确定具体题目。鼓励大胆探索,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
支持类型:本专项旨在扶持青年教职员工积极投入科学研究,培育青年学术骨干。原则上主持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主持人无学历、职称要求。
经费:青年教师专项研究经费为0.5万元。
实施周期:研究年限一般为1年。
立项数:拟立项5项。
3、思政专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构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高校党的建设以及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
经费:思政专项研究经费为0.5万元。
实施周期:研究年限一般为1年。
立项数:拟立项3项。
4、辅导员专项:申报者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性、规律性问题。
支持类型:本专项面向学校在岗专兼职辅导员,包括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协助)、学生科科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对主持人无学历、职称要求。
经费:辅导员专项研究经费为0.5万元。
实施周期:研究年限一般为1年。
立项数:拟立项3项。
二、选题范围
1、申请者以《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科研课题指南》(附件1)中所提供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进行选题细化设计。课题的申报者也可以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学科情况自行设计和确定选题。
2、选题定位要明确、目标明确可达、方案规划合理、成果作用明显、特色与创新点突出,具有科学性、独创性和针对性。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科研课题鼓励行政处室和各教学单位积极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鼓励与校内外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合作联合申报。
2、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方向和研究范围,突出研究重点,重视学科交叉与协同创新,应注重聚焦现实问题、力求落实到实处,并以小见大。
3、除青年专项、辅导员专项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
4、为确保研究质量、提高研究效率,主研人员的前3名(含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1个课题。课题负责人所承担的校级课题中有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5、申报人须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书。凡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对该课题的研究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跨专业跨学院合作的研究项目或由企业参与(有合作协议)的研究项目,支持教师围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等领域与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合作。已立项横向项目不再予以资助。
7、为鼓励创新型人才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学生进入课题组成员的申报课题。
8、鼓励博士(教授)工作室、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发挥青年引领的作用,指导团队青年成员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团队青年成员主持申报的课题。
9、本年度科研课题优先支持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人文社科类教育教研课题立项约占总立项数30%(约6项)。
四、结题要求
1.获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申请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最终研究成果在内容上需与申报时的研究选题相符,知识产权类科研成果需以我校为专利权人,论文等研究成果发表时需明确注明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课题资助字样并注明课题立项编号。
3.如课题不能按时结题而确需延期的,需递交书面延期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题。无故延期或不履行研究任务导致无法顺利结题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4.成果形式及要求:
(1)重点课题验收成果可以为专著、论文、调研报告或自制设备、发明专利。其中,专著必须公开出版;中文期刊应被知网、万方、维普收录,外文期刊应被SCI、SSCI、EI(JA)收录;调研报告须按照申报时提出的方向,达到预设目标;自制设备须按照申报时提出的技术指标,达到功能使用要求。
(2)一般课题、青年教师专项、思政专项、辅导员专项验收成果可以为专著、论文、调研报告,专著须公开出版,论文须在学术期刊公开出版、发表。
五、材料报送及截止日期
1.申报人按《科研课题申请书》相关要求认真填写,以电子版进行报送。
2.课题申报以部门为单位,所有申报课题须经部门审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汇总报送至科研技术处,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
3.科研技术处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01月12日。
六、立项审批
1.所有申报课题须由个人申报、部门审查、科研技术处资格初审、校外专家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报送学校批准通过后立项。
2.课题立项以立项通知书为准,请各课题负责人妥善管理立项通知书。
附件:
1.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指南
2.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申请书
3.2024年度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技术处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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