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课题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
1.各申报部门要加强项目指导,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
2.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请查看网页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项目
负责人需在2022年3月13日完成网络申报。
其余申报细则及条件请查看《通知》(附件1)。
二、推荐程序及报送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保证申请人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科研技术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提交至科研技术处,申报一览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鲜章。
联系人:刘思琰 64195025。
特此通知。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技术处
2022年03月03日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